30亿元洗钱案被告张瑞金 认罪后被判监15个月
涉30亿元洗钱案被告张瑞金认罪后被判15个月,本案至今已有五人被治罪,张瑞金也是目前刑期最长的被告。
中国籍的张瑞金(45岁)共面对四项抵触贪污、贩毒和严重罪案(没收利益)法令和四项使用伪造文件的罪名,他星期二(4月30日)承认其中三项,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。
张瑞金被起获的资产总值约1亿3100万元,包括现金、房产、车辆和加密货币等。其中约九成的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被充公。
根据案情,张瑞金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在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,接收共1亿3817万9100港元(约2400万新元)的款项。当银行要求他证明资金来源时,他提交一份关于澳门房地产买卖的伪造文件给银行。
另外,他的银行户头也在2020年7月21日收到一家香港公司转账的750万港元。在被要求证明资金来源时,他向银行提交一份伪造贷款协议,指一人同意借款750万港元给他。
实际上,上述两份文件皆属伪造,张瑞金也根本不认识卖家和借款人。调查揭露,这笔钱是从中国转账到香港,再从香港汇款到新加坡的,相信至少部分是间接的非法所得。
控方指出,张瑞金的罪行涉及跨国因素,且有一定的复杂,为维护新加坡的名誉,刑罚必须起阻吓作用,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14至16个月。
被告律师求情时说,张瑞金选择认罪,并自愿上交约九成的资产,这些资产价值近1亿1800万元,调查期间也配合警方调查,恳请法官判他不超过14个月的监禁。
张瑞金和涉案的其他九人于2023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规模逮捕行动中落网,隔天(16日)被控上法庭,10人在被控后都不得保释,被还押至今已有约八个月半。
苏宝林(42岁)星期一(29日)认罪后被判监14个月,其约6500万元被起获资产被充公。首个认罪的苏文强(32岁)被判坐牢13个月,苏海金(41岁)和王宝森(32岁)则分别被判坐牢14个月和13个月。
另一名被告王水明(43岁)的案件展期至5月14日让他认罪,其余四人的案件仍处在审前会议阶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