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反诈骗新法7月1日正式实施:警方可冻结潜在受害者账户,提前阻断转账骗局

新加坡反诈骗新法7月1日正式实施:警方可冻结潜在受害者账户,提前阻断转账骗局

为加强打击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行为,新加坡《2025年反诈骗保护法案》(Protection from Scams Act 2025)自7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根据新法,警方和商业事务局在特定情况下可对“潜在被骗者”的银行账户实施限制措施,防止其在被骗前将资金转账给诈骗集团。

新加坡内政部(MHA)指出,这项法律是为“补上反诈骗机制的最后一道防线”,核心目的是实现诈骗案件的“事前干预”,通过冻结高风险账户,防止资金外流,最大程度保护公众财产安全。

警方可签发“限制令”冻结账户交易
新法赋予警方和商业事务局官员(Commercial Affairs Officers)权力,在发现个人存在“合理可能”会向诈骗分子转账,或以贷款、提现等方式为诈骗行为提供资金时,可签发“限制令”(Restriction Order),指示银行暂时冻结其部分或全部银行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

线上银行转账(如网银、手机银行、PayNow);

柜台存取款及ATM提现服务;

信用卡支付及贷款提款功能。

官方强调,此类限制措施仅作为“最后手段”动用,警方须在尝试联系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劝阻无效后,方可采取冻结措施。

七家大型银行优先执行,其他银行可视风险纳入
根据法案,限制令将默认适用于新加坡境内七家“系统性重要银行”:

星展银行(DBS)、华侨银行(OCBC)、大华银行(UOB)、

花旗银行(Citibank)、汇丰银行(HSBC)、马来亚银行(Maybank)、

渣打银行(Standard Chartered)。

此外,若个案涉及其他金融机构,警方也可视具体情况要求配合执行冻结操作。

限制时限最长180天,设有申诉与豁免机制
每项“限制令”初始有效期为30天,最多可续签五次,最长期限达180天,到期将自动解除。若警方认定当事人已不再面临诈骗风险,也可提前撤销冻结。

当事人本人或其共同账户持有人如对限制令有异议,可向新加坡警察总署署长提出书面申诉,警署将作出最终裁定。此外,若被冻结账户内资金用于缴纳生活必需费用(如水电费、食品采购等),当事人可申请临时豁免,案件将由警方个别审核处理。

政府表态:打击诈骗刻不容缓
新加坡内政部国务部长孙雪玲(Sun Xueling)表示:“这项新法将赋予我们在关键时刻采取果断行动的能力,阻止民众辛苦积攒的钱财落入诈骗集团之手。这不仅是阻断资金流向的有效工具,更是保护公众安全的重要保障。”

近年来,新加坡社会频繁出现以假冒公职人员、网络投资平台等为幌子的诈骗案件,受害者覆盖各个年龄层,损失金额不断攀升。新法的出台,标志着新加坡在反诈骗治理体系上,已从“事后追查”走向“事前干预”,为打击复杂多变的诈骗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。